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有关规定,经审核,阎冬等702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陈君等329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司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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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阎冬等702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陈君等329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