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张军宁等64名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行明旭等89名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阴世超等122名申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刘新萌等50名申请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王雪峰等19名申请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2年第十五批)
2.准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2年第十五批)
3.准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2年第十五批)
4.准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2年第十五批)
5.准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2年第十五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8月31日
附件:
附件一: 准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2年第十五批).docx
附件二: 准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2年第十五批).docx
附件三: 准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2年第十五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