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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资质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作者:创始人 日期:2020-10-25 人气:75582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4、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

5、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四、代表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11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工程(或单座容量120吨以上转炉,90吨以上电炉);

2、年产80万吨以上轧钢工程;

3、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铁工程(或单座容积1200立方米以上高炉)或烧结机使用面积180平方米以上烧结工程;

4、年产90万吨以上炼焦工程(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焦炉);

5、小时制氧10000立方米以上制氧工程;

6、年产30万吨以上氧化铝加工工程;

7、年产20万吨以上铜、铝或10万吨以上铅、锌、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8、年产5万吨以上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5000吨以上金属箔材工程;

9、日产2000吨以上窑外分解水泥工程;

10、日产2000吨以上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1、日熔量400吨以上浮法玻璃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5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0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冶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冶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0人,且冶金工程(或金属冶炼或金属材料或焦化或耐火材料或建筑材料)、结构、电气、给排水、动力、暖通、测量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11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工程(或单座容量120吨以上转炉或90吨以上电炉);

(2)年产80万吨以上的轧钢工程;

(3)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铁工程(或单座容积1200立方米以上高炉)或烧结机使用面积180平方米以上烧结工程;

(4)年产90万吨以上炼焦工程(焦炉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

(5)小时制氧10000立方米以上制氧工程;

(6)年产30万吨以上氧化铝加工工程;

(7)年产15万吨以上铝或10万吨以上铜、铅、锌或2万吨以上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8)年产5万吨以上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5000吨以上金属箔材工程;

(9)日产2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10)日产25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1)日熔量400吨以上浮法玻璃工程或年产75万吨以上水泥粉磨工程。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冶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冶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且冶金工程(或金属冶炼或金属材料或焦化或耐火材料或建筑材料)、结构、电气、给排水、动力、暖通、测量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10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年产80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工程;

(2)年产60万吨以上的轧钢工程;

(3)年产70万吨以上(或单座容积1000立方米以上高炉)炼铁工程;

(4)年产60万吨以上炼焦工程(焦炉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

(5)年产15万吨以上氧化铝加工工程;

(6)年产10万吨以上铝或5万吨以上铜、铅、锌或1万吨以上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7)年产3万吨以上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2500吨以上金属箔材工程;

(8)日产15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9)日产2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0)日熔量300吨以上浮法玻璃工程或年产60万吨以上水泥粉磨工程。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7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冶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冶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冶金工程(或金属冶炼或金属材料或焦化或耐火材料或建筑材料)、结构、电气、给排水、动力、暖通、测量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
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3、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4、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冶金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下列冶金工程的施工:

(1)年产120万吨以下炼钢或连铸工程;

(2)年产100万吨以下的轧钢工程;

(3)年产120万吨以下炼铁工程或烧结机使用面积240平方米以下烧结工程;

(4)年产120万吨以下炼焦工程;

(5)小时制氧12000立方米以下制氧工程;

(6)年产35万吨以下氧化铝加工工程;

(7)年产20万吨以下铝或12万吨以下铜、铅、锌或2.2万吨以下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8)年产6万吨以下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6000吨以下金属箔材工程;

(9)日产4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10)日产6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1)日熔量550吨以下浮法玻璃工程或年产150万吨以下水泥粉磨工程。

三级企业:可承担下列冶金工程的施工:

(1)年产100万吨以下炼钢或连铸工程;

(2)年产80万吨以下轧钢工程;

(3)年产100万吨以下炼铁工程;

(4)年产100万吨以下炼焦工程;

(5)年产20万吨以下氧化铝加工工程;

(6)年产15万吨以下铝或8万吨以下铜、铅、锌、或1.5万吨以下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7)年产4万吨以下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4000吨以下金属箔材工程;

(8)日产25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9)日产3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0)日熔量450吨以下浮法玻璃工程或年产80万吨以下水泥粉磨工程。

注:1.冶金工程包括冶金、有色、建材工业的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附属工程。

2.冶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冶金工程、金属冶炼、金属材料、焦化、耐火材料、采矿、选矿、机械、建筑材料、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动力、测量等专业职称。

备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除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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