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李洋等53名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吕连兵等61名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唐海龙等105名申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张树榆等32名申请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郭伟等13名申请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2年第十七批)
2.准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2年第十七批)
3.准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2年第十七批)
4.准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2年第十七批)
5.准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2年第十七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9月26日